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厅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
记者昨日得悉,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与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现在,国地税正与各贸易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央支行推进协作。
据引见,以后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厅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合利宝POS办理即可通过国库信息处置系统,间接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纳税人相干开户贸易银行。贸易银行对纳税人账户称号和账号等协议信息核实后反应至税务构造,电子“税库银三方协议”具有与纸质件等同的执法效能。得益于此,纳税人只需在国税或地税任何一方签署或验证“税库银三方协议”,即可完成“税库银三方协议”签署,由原来“跑三家六趟”变为“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